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通知
醫療養生類節目嘉賓需具備相應資質
胡 彬
2016年09月06日08:00 | 來源:中國中醫藥報
原標題:醫療養生類節目嘉賓需具備相應資質
日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通知,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明確醫療養生類節目聘請醫學、營養等專家作為嘉賓的,該嘉賓必須具備國家認定的相應執業資質和相應專業副高以上職稱,并在節目中據實提示。
通知要求,電臺電視臺開辦醫療養生類節目應堅持以宣傳普及疾病預防、控制、治療和養生保健等科學知識為主體內容,堅持真實、科學、權威、實用的原則,不得夸大夸張或虛假宣傳、誤導受眾。
通知強調,醫療養生類節目只能由電臺電視臺策劃制作,不得由社會公司制作。中央廣播電視機構、全國衛視頻道播出醫療養生類節目,報總局備案;其他頻道、頻率播出醫療養生類節目,一律報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備案。未經備案的醫療養生類節目一律不得播出。
通知明確,嚴禁醫療養生類節目以介紹醫療、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直接或間接發布廣告、推銷商品和服務。嚴禁直接或間接宣傳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妝品、美容等企業、產品或服務。
通知提出,嚴禁播出任何虛假醫藥廣告,要求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妝品、美容等企業、產品或服務的廣告,不得以任何節目形態變相發布,不得以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形式播出,且單條廣告時長不得超過一分鐘。(記者胡 彬)
(責編:盛月、權娟)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