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30種慢病居民醫保門診可報銷
本報訊 (記者劉澤林)各種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帕金森綜合征、重性精神疾病等30種常見慢性病,7月1日起將被納入海南省城鎮居民醫保的門診報銷范圍。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印發通知,對該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作出規定。
按照規定,海南省對門診特殊病種醫療保險支付費用實行定額管理。比如,血液透析患者每月定額為4500元,腹膜透析患者每月為4000元,這樣的標準基本可滿足腎病患者在二、三級醫院的治療費用。高血壓患者每月定額為400元。高血壓患者在社區治療比較方便,這樣的標準也充分考慮了實際情況。同時,享受門診特殊疾病待遇的參保人使用特殊診療項目和乙類藥品,無需先行自付10%。
海南省規定,城鎮居民參保人員可根據病情需要同時申請兩種門診特殊病種,例外病種是泌尿系統震波碎石治療,規定申請當次有效,且不影響其他病種的認定。一個自然年度內,門診特殊疾病統籌支付費用與住院、門診緊急搶救統籌支付費用合并計算,累計金額不超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年最高支付限額。
(責編:許曉華、劉婧婷)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