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腦放療作用微乎其微?專家質疑:輕率舍棄不明智
肺癌中約有30%的患者在病程中會出現腦部轉移的癥狀。出現腦部轉移后,患者是接受姑息治療,還是接受全腦放療從而獲得長期生存的機會?在12日舉行的第二屆肺癌長江論壇上,這個話題成為專家學者聚焦熱點。
據悉,全球每年新發肺癌病例180萬,約有30%的患者會出現腦轉移。腦轉移好發于腺癌及小細胞肺癌。全腦放療為多發腦轉移的標準治療。近日,一篇發表于《柳葉刀》的研究報告(QUARTZ研究)對全腦放療的地位提出了“挑戰”,這篇報告針對非小細胞肺癌多發腦轉移患者全腦放療進行研究。研究者認為全腦放療在這部分患者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此研究在業界引發廣泛討論。
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放射治療科專家吳開良當日接受采訪時表示,該研究在生活質量量表的選擇、全腦放療的劑量模式、人群構成比、數據集的選擇幾方面存在缺陷,輕率地舍棄全腦放療是不明智的。他認為,中國人群的肺癌基因突變譜與歐美國家明顯不同,拿歐美國家的研究結果來指導中國臨床實踐是不科學的。
吳開良告訴記者,多發性腦轉移的全腦放療總體有效率約為30%-40%。在一些特殊人群,比如有EGFR基因敏感突變的患者,全腦放療的有效率達到70%-80%,聯合使用靶向藥物后有效率更高。這位專家說,在中國,EGFR突變的比例在肺腺癌中約為40%。這也就說中國有更多的患者可能從全腦放療中獲益。
據悉,目前,臨床上經常可以觀察到多發腦轉移經全腦放療后長期存活的患者。一般而言,年齡小于60歲、身體狀況較好、原發腫瘤控制較好的患者可從全腦放療中獲益,對所有的不適合手術或立體定向放療的非小細胞肺癌腦轉移患者都放棄全腦放療是不明智的。
吳開良指出,我們應當個體化治療肺癌腦轉移患者,根據患者的年齡、一般體力狀況、腦轉移個數、顱外腫瘤控制情況、EGFR突變等因素,探討不同亞組的最佳治療模式。(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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