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筆不宜當玩具
但市面上卻可輕易買到
遠離激光筆,可目前相關管理并不完善。
2014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激光筆、兒童激光槍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和消費提示》,表示不宜為兒童購買激光筆作為玩具使用,消費者使用激光筆時應避免照射人體眼睛、皮膚以及衣服等地方。
我國國家標準GB7247.1-2012《激光產品的安全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按照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將激光產品分為以下等級:1類、1M類、2類、2M類、3R類、3B類、4類,并對每類激光均有標記的要求。
根據國家標準GB19865-2005《電玩具的安全》的規定,玩具中的激光器應滿足1類激光輻射功率限值要求。對激光筆的激光輻射類別,我國目前沒有明確要求。具體執行和違規處罰也沒有跟進措施。
目前,在市場上,激光筆不僅可以輕易買到,而且不少都是超標的。以淘寶網為例,搜索“激光筆”,跳出顯示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無法顯示“激光筆”的相關寶貝。但是搜索“激光”,海量激光筆就出現了,其中不少都無類別信息、無品牌型號、無警告說明。
在天貓某店鋪中,一款某品牌的激光筆,使用的是紐扣電池,售價也只要15.5元,但產品介紹上沒有任何激光輻射類別信息和警告說明,任何人只要下單即可購買。
為此,浙醫二院眼科中心視光部主任倪海龍的建議是,兒童要禁止玩耍激光筆。絕對不能直接注視激光筆光源。除了激光筆,其實能灼傷眼睛的光源還有很多:比如汽車遠光燈、強光手電筒、浴霸,滅蠅燈、LED、閃光燈、電焊弧光、消毒燈、日食等光源,都要避免直視,特別是孩子。記者 李陽陽 記者 蔣慎敏 吳崇遠 實習生 邱浩鈞 通訊員 宋黎勝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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