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醫改辦調研組實地調研大病保險 攝影:李哲
青海省大病保險不限制病種 解救患病家庭于水深火熱中
青海省從2012年12月起,實施覆蓋全省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無病種限制,籌資標準人均50元,所需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或結余基金中支出,不額外增加群眾經濟負擔。目的在于切實解決城鄉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體“小病扛、大病拖”的窘境,解決大病患者“治得起重病、進得了醫院”的問題。重點落實了以下三個方面:一.大病患者先按基本醫保規定報銷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支付后,合規費用中的個人自付部分達到起付線(城鄉居民5000元)(職工7000元)的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分別按城鄉居民80%和職工85%進行二次報銷。民政救助對象實際報銷比例達到90%以上,五保戶、特困戶、重度殘疾患者費用全額報銷。同時,統一了城鄉居民醫保藥品、診療項目及支付標準三個目錄,規范了報銷范圍及標準。二.大病保險實行省級統籌、網絡結算,既提高了大病保險資金統籌調劑和抗風險能力,又方便了大病患者,實現了出院即時結算。三.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由中標的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經辦費用由省財政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方式考核支付。從醫療到經辦環節,實現了政事分開、管辦分離,醫療、醫保、經辦三方制衡,監督制約,有效防止不規范醫療行為。截至目前,統計數字表明累計為16.3萬名大病患者支付大病醫保費用7億元,有效緩解了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大病保險制度實施三年多來,得到了百姓的高度認可,都認為這項利民政策為家庭減輕了經濟負擔,真實解決了百姓的實際困難。而且報銷流程也非常簡單易懂,西寧就醫患者在辦理完出院手續后先走基本醫保報付,這期間要提供結算單來證明達到基本醫保封頂線,然后去商業保險大病窗口遞交材料,窗口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接單理算,之后向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窗口提交大病保險報付補償表,最后一步是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窗口從總費用中減去基本醫保報付金額和大病醫保報付金額后僅僅收取患者應付費用。以上流程完畢,會在三天之內把報銷的款一次性打到患者賬戶。就此,記者對享用過大病保險的患者家屬進行了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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